标题 | 托克托县财政局关于撤销托克托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子户的说明 | 成文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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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150122115317558/2018-02934 | 发文字号 | 托财发〔2019〕89号 | 发文机关 | 财政局 |
组配分类 | 部门文件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文种分类 | 其他 |
托克托县财政局关于撤销托克托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子户的说明
发表于:
托县农商银行营业部:
为进一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加快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减少资金在支付过程中的支付环节,现将在托县农商银行营业部开设的“托克托县财政局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的子户“08户: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09户: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不纳入专户管理,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平台,进行直接支付以减少中间环节,加快支付进度;“18户:城镇特困大学生救助”、“19户: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由于政策执行到期,子户结余资金缴回国库统筹使用,请你行协助办理。
特此说明